关于2023年岳麓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第二十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取得积极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法治政府建设开启新篇章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进,全区上下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全年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3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就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专题学习2次,2023年共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法治专题学习10次,累计参训领导干部达1294人次。组织法治政府建设业务培训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达210人次,累计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权威读物4000余册,坚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区全过程,着力转化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强大动力。

(二)不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坚决落实区委领导全面依法治区的制度和机制,把法治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确保党委(党组)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中的核心作用。全年区委、区政府先后通过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常委会会议、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和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5次,确保将政府各项活动纳入法治轨道。不断加强顶层设计,先后制定出台《湖南湘江新区(岳麓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湖南湘江新区(岳麓区)贯彻落实长沙市“一规划两方案”工作措施清单》等文件,加快构建我区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的完整体系。

(三)切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将全面依法治区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全区绩效考核,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按时向社会公布并报送市委、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全区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均落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工作,各部局、街镇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按时通过新区(岳麓区)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法参考率、报考率、通过率实现三个100%。

(四)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自查自检工作,确保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区党政机关依法执行人大决议决定,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年内推动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68件、政协提案135办复率100%为压实压紧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区依法治区办组织对各区直部门及街镇开展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中期评估和全面自查按省、市要求开展专项法治督察,针对发现的问题下发问题清单,督促责任单位对标对表抓好问题整改与落实。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提升政务效能,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有序承接省、市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其中省级权限38项,市级权限5522项,严格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根据省政务服务事项“三化”要求,及时调整完善部门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行政许可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依法编制新区(岳麓区)275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汇集至“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实现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二是推动政务效能提速。实行“审批改备案、前置变后置”和“无证明城市”建设,深化“线上全程办、预约错时办、主动帮代办”等效能提速改革,197 个高频办理事项材料、环节、时限均压缩 20%以上,553 项事项实现免(减)证办理,审批服务“310”改革,政务中心“12345热线标准化建设”,“持续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政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3项工作纳入2023年省市“揭榜竞优”榜单,政务服务中心获评“全国青年文明号”。三是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出台司法便民利企措施20条,服务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开展企业帮扶专项行动,深化企业家权益保护,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各类经济犯罪,加快经济类案件办理,诉前成功调解金融纠纷784起,组织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座谈会,广泛征求企业家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研究解决企业合理诉求,切实提高涉企执法司法质效和企业满意度。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提高依法决策质量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坚持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坚决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长沙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区司法局固定列席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及各类重要决策性会议,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全过程、全方位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为依法决策保驾护航。二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以区人民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均需经司法行政部门合法性审查,并在门户网站上统一公布,未发生因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违法或超越职权被责令改正或撤销的情况,并根据“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定期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三是加强政府重大项目法制审查。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充分利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专业力量,加大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的法制审查力度。区司法行政部门全年组织法制审核机构、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先后对区政府常务会议、政府专题会议共160余个决策议题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查后再提交集体讨论,审查上述会议纪要共57份,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87件,审查区人民政府、各部门政府合同320件,出具法律意见242条。四是依法有序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出台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针对依申请类政务事项下发《工作提醒函》,督促各单位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并实时更新,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总计854件,已回复830件。

(三)不断提质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托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有序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照执法内容公开透明、执法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全面梳理查摆、迅速总结整改,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环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并通过年度绩效考核、法治督察等措施确保落实到位。二是加强执法队伍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累计申领行政执法证件212本并做好动态管理和定期清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学习培训机制,分级分类开展行政执法专题业务培训,通过以训培优,有效提升我区行政执法和法制审核能力水平。三是严格行政执法监督。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序开展全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针对重点领域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行动,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创新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随机抽取行政执法单位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并通过“点对点”指导和“面对面”反馈相结合的形式,以评促改,推动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全区各类行政执法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四)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加快形成社会治理法治化格局。一是深化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机制建设。通过统筹规范,累计建设街镇、社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224个,街道调委会驻公安派出所治安调处室19个;区法院驻街镇诉源治理工作站22个,联合调委会驻法院、检察院、大科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调解室3个;指导行业主管部门设立道路交通、婚姻家庭、知识产权、医疗、金融等各类行政(行业)调解组织35个,均明确专(兼)职调解人员,形成了“区-街-社区-行业”四级联动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体系,2023年以来,各级调解组织和诉源治理单元累计化解矛盾纠纷83919件。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通过整合行政复议职责、建立健全配套机制,实现行政复议工作跨越式发展,创新行政复议应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会商制度。全年办(受)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818件,复议案件法定期限内审结率为100%,人民法院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三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夯实“区—街镇—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阵地,打造大科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一批园区特色服务阵地,不断完善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2023年各级法律顾问共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5345人次,指派法律援助案件600件,办理知识产权保全证据类公证2236件,完成司法鉴定临床案件468件,医疗纠纷75件,召开司法听证会75件。四是深化普法依法治理。督促“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积极履职,深入开展普法“七进”活动,严格落实行业领域普法依法治理和项目化清单任务;继续加强普法志愿队伍建设,成立“八五”普法讲师团,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252名,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52户,扎实推进全民普法,开展各类主题普法宣传教育活动156次;加强法治文化和阵地建设,支持指导村(社区)创新“快递+”普法阵地建设,推动普法阵地更加深入群众,年内已建成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18目前全区共有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 110 处其中“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湖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6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主要工作安排

过去的一年,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较大成效,但距离法治新区建设目标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还需进一步强化、法律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落实长沙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任务清单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法治建设机制体制有待进一步优化。工作缺乏主动性、联络机制不健全、工作反馈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仍然存在。三是基层法治力量有待进一步充实。部分部局、街镇法制机构设置不够完善,专业人才配备不足,法治力量较弱,与其需要承担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目标还有不相适应的情况。四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各单位落实执法公示公开滞后、全过程记录缺项、法制审核不严格、内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依然存在。

2024,我区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法治思想旗帜,主动担当作为,着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一是强化政治担当,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严格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及长沙市贯彻落实方案,不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法治建设正确方向,充分发挥依法治理议事协调机构职能职责,落实组织保障,建立健全街镇法治建设体制机制,严格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及其措施清单各项任务,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高质高效推进新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二是强化能力建设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继续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教育、法治理论、法治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在区内绩效考核的比重,继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严格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进一步完善新区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做好街镇赋权和执法综合监督工作、提升新区行政执法信息化监管水平、加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力度三是强化依法行政,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效进一步提高坚持依法民主决策和依法办事的意识,不断完善区—街(镇)两级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体系;进一步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质效,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进一步提高普法依法治理水平,统筹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强化普法责任制和普法项目化任务管理,加强普法业务培训,落实述法报告责任;进一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质效,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

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委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

202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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